法律问题

海创光电:发行人生产经营涉及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并存在安全生产监管要求,需关注环保、安全生产合规及行政处罚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5-11-05 · 终止

公司名称
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创光电
审核编号
179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3页至第1-1-156页;第3-3-1-25页至第3-3-1-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披露其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会产生部分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已按国家环保要求采取防治措施。福州及深圳生产厂区分别设置废水处理、废气收集排放、噪声控制、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措施。公司披露福州和深圳生产厂区环保设施完善,环境污染物处置能力充足;报告期内未发生环保事故或受到环保行政处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措施,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也未受到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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