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优迅股份: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股权转让双方已达成合意但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5-10-2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07年10月9日,Ping Xu与蔡春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Ping Xu将所持公司4.17%股权转让给蔡春生,后因2009年4月盈富泰克增资,该标的股权被稀释为3.75%;2011年10月8日蔡春生支付重新协商后的股权转让款187.50万元,但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14年5月10日,魏翔与柯炳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魏翔将所持公司14.37%股权以900万元转让给柯炳粦,并约定首笔转让款支付后表决权委托柯炳粦行使、全部价款支付后股权转让生效;柯炳粦于2014年6月6日支付完毕全部价款,但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