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昂瑞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历史上存在估值调整、回购、领售、优先权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核查清理情况及是否影响发行条件、控制权稳定和投资者权益。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10-2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曾签署历史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包含估值调整权、回购权、领售权、清算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信息权、董事提名权、最优惠条款等特殊股东权利。相关各方签署特殊股东权利解除协议,同意终止全部特殊股东权利条款;发行人退出特殊股东权利协议,不再作为签署方和义务履行方,且不因自动恢复效力条款恢复为签署方或义务履行方;各方确认不存在违约、争议、纠纷、潜在债权债务或追责安排。申报稿同时披露,如发行人IPO未成功,部分特殊股东权利条款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自动恢复效力,但赎回权拥有者不会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化的方式行使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