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昂瑞微:发行人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需持续核查表决权差异安排、控制权稳定及投资者保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10-2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昂瑞微
审核编号
2052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83页至第1-1-88页;第3-3-1-13页至第3-3-1-14页;第3-3-1-20页至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于2023年3月28日股东大会通过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本次发行前钱永学、北京鑫科直接持有A类股份6,283,785股,北京鑫科及其他在册股东持有B类股份68,364,981股;除特定事项外,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为每一B类股份的十倍。经该安排后,钱永学直接及间接控制发行人62.4309%的表决权。注册稿披露了A类股份适用事项范围、不得增发A类股份、A类股份不得二级市场交易、转让或表决权委托等情形下转换为B类股份等限制及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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