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坤新材:国有股东漳州高新被动稀释时未履行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存在国有股权管理程序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5-09-1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股东漳州高新、淄博金控为国有独资/全资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应按国有资产进行管理。2022年11月和2022年12月发行人两次增资均导致漳州高新持股比例被稀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发生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的情形,应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备案,但漳州高新未就两次增资事项履行对发行人资产评估并备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