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坤新材:发行人历次融资文件曾约定特殊股东权利及对赌性质义务,涉及股权清晰稳定和发行人义务承担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9-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坤新材
审核编号
205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6页至第1-1-77页;第3-3-1-30页至第3-3-1-3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相应投资方签订的不同版本增资合同、补充协议、发行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曾约定多项特殊股东权利,包括优先购买权和随售权、领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知情权、上市前股权转让限制、公司治理、清算补偿权、最优惠条款等。发行人曾基于《增资合同之补充协议》向深创投、福州红土承担股权回购义务,该义务已于2022年12月终止并经各方确认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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