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必贝特: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多项股权代持,涉及余青代蔡雄、王晓莺持股,王麦宁、戈民、顾子恬分别代王亚农、戈平、顾子忱持股,邹子健代刘凯琳持股,罗红代熊燕、郭勇持股,黄槟、扈世伟、王晓莺分别代袁志民、李川源、施扬持股,陈景明代熊燕、李畅文持股,以及庄文卫代欧阳婕、熊燕、文丽萍、唐小丽持股。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5-08-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必贝特
审核编号
127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3页至第1-1-90页;第3-3-1-13页至第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列明7类历史代持事项及解除情况。部分代持形成原因包括外籍人士不便直接持股、金融机构任职限制员工对外投资、股权激励对象为外籍人士不便持股、简化股权结构、个人财产安排或小额投资便于股权管理等。相关代持已通过向实际股东还原、向第三方投资机构转让或由代持方按市场价格收购等方式解除。相关各方访谈及书面确认显示,上述股权代持已解除,各方就代持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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