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必贝特:必贝特有限吸收合并科擎开发时未扣除投资关系对应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导致吸收合并后实收资本未缴足750万元。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5-08-1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6年12月,必贝特有限吸收合并科擎开发。吸收合并前,必贝特有限注册资本2,391万元,科擎开发注册资本2,500万元,必贝特有限实际持有科擎开发30%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人熊燕合计控制科擎开发59%股权。根据相关规定,合并各方存在投资关系的,计算合并前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之和时,应扣除投资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因未扣除必贝特有限所持科擎开发30%股权对应750万元,导致吸收合并后必贝特有限实收资本未缴足7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