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必贝特:注册稿继续披露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东特殊权利和回购安排,并已在申报前进行清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义务方的回购条款在特定上市失败或撤回等情形下存在恢复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5-08-1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历次A轮、B轮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董事/监事推荐/委派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股权回购等股东特殊权利。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及《产品商业化优先权协议》中亦约定回购等特殊权利。2021年12月,发行人及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终止协议,对上述特殊权利条款进行清理;清理完成后,义务方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回购条款已终止但附恢复条款,若发行人撤回上市申请材料或上市申请被终止、被否决、上市发行失败,存在恢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