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屹唐股份: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采用“先租后让、达产出让”方式取得,需关注租赁期、转让条件、土地出让价款补缴义务及募投项目审批、环评合规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5-03-1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屹唐股份
审核编号
95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16页至第1-1-217页;第3-3-1-55页至第3-3-1-5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N15M2地块,面积39,596.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租赁期限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租金总额8,716,223.59元,以竞买保证金抵缴。合同约定“先租后让、达产出让”,如项目在租赁期内达到产出考核条件,发行人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续租;转为出让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26,148,670.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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