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汉邦科技:发行人部分土地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动工开发。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5-03-0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就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下第1项土地及第3项土地,发行人应分别于2018年3月1日和2021年6月25日前动工开发,但发行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动工开发相关土地。截至注册稿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因逾期动工开发前述土地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亦不存在因此被追究违约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况。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土地使用权开发及使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