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影石创新:发行人历史上曾搭建境外架构并通过北京WFOE协议控制境内主体,后在境内上市计划下拆除协议控制架构;需关注该等搭建、拆除、外资镜像回归、控制协议终止及相关主体注销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和本次发行上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5-03-0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为拓展海外融资渠道,刘靖康、陈永强自2014年7月开始搭建境外架构,设立Huahua控股、Lancefield控股并设立开曼岚锋,开曼岚锋下设香港岚锋,香港岚锋在境内设立北京WFOE、深圳WFOE,北京WFOE协议控制北京岚锋、南京五十岚。2015年至2016年间,北京WFOE与相关境内主体及其股东签署或重述《独家咨询与服务协议》《独家购股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等控制协议。2018年9月,开曼岚锋回购外部股东股份,相关外部股东或其关联方以回购金额同比例增资深圳岚锋,协议控制架构终止;北京WFOE与相关方签署一系列解除协议,相关股东完成股权出质注销。北京WFOE、深圳WFOE、深圳软件、南京五十岚已完成工商注销,香港岚锋已启动注销流程,待香港岚锋完成注销后逐层注销开曼岚锋及Huahua控股、Lancefield控股。境外架构存续期间开曼岚锋曾预留ESOP,但因激励对象多为中国籍员工且受境外投资手续及外汇管理等原因限制,未实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