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影石创新:发行人部分租赁物业出租方未提供产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部分境内租赁物业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需关注租赁合同效力、被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风险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实质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5-03-0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影石创新
审核编号
75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75页至第1-1-176页、第3-3-1-22页至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承租12处房屋,其中境外4处、境内8处。发行人向深圳市宝安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宝安产投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的深圳人才住房,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行人租赁的境内物业除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龙光世纪大厦1栋6层601一处房屋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外,其他境内物业均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招股说明书亦披露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租赁物业清单。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