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锦艺新材:实际控制人陈锦魁存在若干诉讼、仲裁事项,其中一项作为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余为原告或申请人维护自身权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5-02-13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陈锦魁涉及三项诉讼、仲裁事项:(1)(2020)京04民初223号,陈锦魁作为原告请求中合置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返还投资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投资收益1,600万元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后中合置业有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案号为(2022)京民终字446号;(2)(2021)冀0903民初4435号,石家庄淼海鑫祥商贸有限公司起诉陈锦魁等12人,请求璟铭商贸偿还借款本金1,400万元及利息,并要求陈锦魁等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诉人佟萌已提起上诉,尚在审理中;(3)(2018)穗仲案字第30673号,汇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陈锦魁作为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投资款本金、投资溢价、违约金及费用,该案于2021年9月28日终结本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