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博思创:发行人申报阶段无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并存在部分租赁物业涉及集体建设用地、购房意向尚未签署正式合同等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4-12-2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申报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拥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发行人已就北京市房山区启航西街1号院相关厂房签署购房意向书,拟购买面积约59,652.63平方米,价款约45,000万元,但正式买卖合同仍在协商中。租赁方面,除上海节领向襄阳明图出租的郑州某停车场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外,其他租赁物业未涉及集体土地、划拨土地、农用地、基本农田等情形。该停车场用于新能源车辆停放,租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已取得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及流转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