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钢矿院: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公允,是否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以及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控制企业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4-12-20 · 终止

公司名称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钢矿院
审核编号
135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19页至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租赁等。发行人控股股东中钢科技及间接控股股东中钢集团已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出具承诺。中钢设备、中钢石家庄院、中钢绿世纪等主体与发行人存在部分业务相似情形,但法律意见书认定未构成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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