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光卫星:发行人卫星星座建设和自建地面站存在部分未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不规范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12-04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公司已研制并发射组网73颗“吉林一号”遥感卫星,其中1颗已退役,并在长春市建设1台5.4米口径和2台12米口径卫星地面数据接收站。公司在取得“吉林一号”卫星星座建设项目(二期)批复前已研制并发射组网68颗遥感卫星,其中20颗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卫星发射组网数量超过相应批复数量存在不规范情况;公司在长春市建设的3个地面站未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