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仕得: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构成关联方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整改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12-02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公司作为资金拆入方,2020年度向李军拆入24.84万元并计提利息0.06万元,期末余额24.90万元;2021年度偿还李军26.05万元。公司作为资金拆出方,2020年度向施贻蒙、李军、徐晓彬、洪磊、杨昌国等存在期初余额或拆出、收回款项,其中2020年度徐晓彬本期拆出470.00万元,2020年末其他应收施贻蒙152.79万元、徐晓彬53.99万元;2021年度施贻蒙、徐晓彬相关款项均已收回。报告期初,资金拆借余额主要系发行人替关联方代垫股权收购款项;徐晓彬2020年拆借主要系购房及临时性资金周转;洪磊、杨昌国拆借款主要系购房周转借款;李军相关款项主要系多归还欠款导致发行人向其拆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