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旷视科技:发行人通过境内WFOE北京迈格威协议控制北京旷视,涉及VIE协议效力、外商投资准入、增值电信业务资质、控制稳定性及税务调整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4-11-29 · 终止注册

公司名称
旷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旷视科技
审核编号
85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8页至第1-1-80页、第1-1-314页至第1-1-320页;第3-3-1-26页至第3-3-1-2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北京迈格威与北京旷视及其工商登记股东印奇、唐文斌、杨沐于2019年5月30日签署经修订与重述的独家咨询与服务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购股权协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配偶签署同意函。北京旷视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业务资质,发行人披露如未来法律政策明确不允许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类业务采用VIE架构,可能导致无法继续控制境内实体、被撤销业务资质、限制业务运营、征收罚金或调整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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