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骧科技:实际控制人龙华存在大额未到期负债,对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10-14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龙华个人直接大额负债本金为2,500万元,主要债权人为宁波华地和深圳罗霄;龙华通过上海上骧间接需承担的大额负债本金为4,396.90万元,上海上骧债权人为珠海格昀;前述借款主要用于受让发行人股份或实缴对发行人的出资。按借款协议利率计算,龙华每年应承担借款利息约438.33万元;截至2022年9月17日,龙华直接及间接承担的大额借款本金及利息金额约7,661.08万元。债务到期日与IPO申报受理或股票解禁安排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