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骧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转贷行为及其内部控制整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4-10-14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飞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飞骧科技
审核编号
13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96页至第1-1-198页、第3-3-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为满足银行贷款受托支付要求,发行人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过程中存在转贷,即贷款银行根据发行人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贷款银行汇付资金后再将资金转回发行人。转贷交易对方为大成广宇,涉及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银行、浦发银行等,2020年转贷金额2,100.45万元,2019年转贷金额2,081.95万元。发行人披露该等转贷均用于正常经营,未用于购买长期资产、理财投资、拆出资金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领域,不存在主观故意骗取贷款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骗取资金,不存在资金体外循环,均按期偿还本息,未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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