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先锋精科:发行人历史上存在XU ZIMING、李欢委托游利代持股权,以及2018年增资时工商登记股权结构与实际股权结构不一致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9-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先锋精科
审核编号
183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26页至第3-3-1-36页、第3-3-1-82页至第3-3-1-8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8年设立时,XU ZIMING因外籍身份且投资额较小,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委托游利代持40万元出资额;2017年2月,李欢受让游利持有的10%股权并委托游利代持;2018年2月,XU ZIMING与游利签署《股权激励及代持协议》,XU ZIMING持股比例增至11%但仍由游利代持;2018年4月增资时,经办人员误将新增3,5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登记在优立佳合伙名下,导致工商登记股权结构与实际股权结构不符;2020年12月,XU ZIMING与游利签署《股权代持确认及解除协议》并完成550万元出资额无偿转让;2021年5月,李欢与游利签署代持解除协议并完成500万元出资额无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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