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先锋精科:注册稿阶段继续披露发行人历史上存在XU ZIMING、李欢等股权代持、解除及工商登记与实际股权结构不一致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9-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先锋精科
审核编号
1836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3-3-1-27页至第3-3-1-36页、第3-3-1-44页、第8-3-136页至第8-3-13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XU ZIMING设立时投资40万元并委托游利代持,李欢2017年受让10%股权并委托游利代持;2018年4月增资时因经办人员疏忽,误将新增3,5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登记在优立佳合伙名下,导致工商登记与实际股权结构不符;2020年12月,XU ZIMING与游利签署代持确认及解除协议并办理550万元出资额无偿转让工商变更;2021年5月,李欢与游利签署代持解除协议并办理股权还原。补充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XU ZIMING代持解除后,相关税款由XU ZIMING实际承担,2021年8月XU ZIMING以发行人分红所得缴足剩余出资385万元。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