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和美精艺:发行人及原股东曾与投资人签署含回购、优先权、反稀释、最优惠待遇、优先清算等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并在申报前进行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9-25 · 终止
公开摘要
公司曾存在多项特殊投资条款安排,涉及中小基金、达晨创通、深圳中咨旗、河南中创信、东莞辰星、祥禾涌骏、洛盈华盛、泰达盛林、格金广发、海南锐创、陕西芯合、达晨创鸿、高新投、高新投怡化、东证锦信、格金三号、紫杏共盈、中洲铁城、深创投、人才基金、鸿富星河、龚晖、西藏远识、雷腾深圳等投资人,条款类型包括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随售权、回购条款、反稀释权、最优惠待遇、优先清算权等。多数特殊投资条款已通过补充协议约定彻底终止、自始无效;其中泰达盛林、高新投、高新投怡化、深创投、人才基金、鸿富星河等相关安排约定,除回购条款外其他特殊投资条款彻底终止、自始无效,发行人为原股东回购义务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彻底终止、自始无效,原股东回购义务自发行人上市申报材料获得受理之日起终止,于上市不成功时恢复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