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和美精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表决权,并披露控制权稳定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9-25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和美精艺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和美精艺
审核编号
202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页、第1-1-301页、第3-3-1-1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岳长来直接持有公司4,896.76万股,占总股本27.59%;岳长来、朱圣峰、居永明、何福权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日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朱圣峰、居永明、何福权作为公司股东、董事行使权利时应始终与岳长来保持一致意思表示。据此,岳长来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前39.98%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岳长来实际支配股份比例将被稀释,招股说明书披露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降低导致的控制权不稳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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