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善康医药:发行人历史上存在通过珠海小河、珠海小溪间接持股层面的合伙份额代持,需要确认是否已解除、股权权属是否清晰。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9-24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善康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善康医药
审核编号
135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2页至第1-1-66页;第3-3-1-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珠海小河层面,2017年9月深圳小河设立时,罗雄兵替尹述贵代持381.25万元合伙份额,张钰鑫替尹建华代持18.75万元合伙份额,黄绵青替孙志俊代持18.75万元合伙份额;后续2019年5月、2019年11月等通过合伙份额转让逐步还原或解除。珠海小溪系员工持股平台,因需在激励对象缴费完毕后方进行合伙人变更登记,尹述贵和孙微曾分别登记93.75万元财产份额并代拟受激励对象持有;2022年4月29日珠海小溪办理完成工商变更后,第一期股权激励对象成为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尹述贵和孙微对珠海小溪财产份额的原代持安排解除。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签署日,珠海小河和珠海小溪间接股东代持均已解除,公司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及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和潜在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事项或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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