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善康医药:发行人报告期内因易制毒化学品存放管理不规范及使用数据未上传受到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4-09-24 · 终止
公开摘要
2020年9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作出深坪公(龙田)行罚决字[2020]343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善康有限存在未使用完的易制毒化学品未拿回易制毒仓库存放管理、存放在临时中转库,以及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未将使用数据上传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导致流失风险的违法行为,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1万元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公司已于2020年9月17日前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2022年9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出具说明,认为该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能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确认随后多次不定时复查至今暂未发现公司因该处罚相同行为而产生安全生产问题及引发投诉和再次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