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善康医药:发行人及湖南赛沃存在两宗与朔州锦益康相关的未决诉讼,包括合同纠纷及专利权属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4-09-24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善康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善康医药
审核编号
135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64页至第1-1-367页;第3-3-1-22页至第3-3-1-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两宗尚未了结诉讼。其一,湖南赛沃诉朔州锦益康合同纠纷案,背景为湖南赛沃与朔州锦益康于2015年9月3日签订《技术支持和服务合作协议》,约定以朔州锦益康为主体进行纳曲酮植入剂内部制剂申报,湖南赛沃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因朔州锦益康要求变更制剂参数延长药品疗效时间生产,湖南赛沃/善康有限经评估未予同意,朔州锦益康自行安排生产销售且拒不支付服务费,湖南赛沃于2022年2月起诉,请求解除协议并支付生产技术服务费267.90万元;2022年12月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协议于2022年4月26日解除,并判令被告支付技术服务费177.90万元。其二,善康医药、湖南赛沃诉朔州锦益康、北京佗林医药专利权属纠纷案,因两被告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一种纳曲酮二元皮下植入剂及其制备方法”(申请号CN202110172832.1),发行人认为该技术系湖南赛沃与朔州锦益康合作期间技术成果且知识产权应归湖南赛沃享有,故请求确认相关申请权/专利权归原告所有并赔偿合理开支10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尚在审理中。湖南赛沃与善康医药约定,诉讼费用等由善康医药承担,诉讼完结后收益或后果由善康医药享有和承担。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