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看科技: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历史上曾与部分股东签署A轮、B轮对赌安排,相关公司回购义务和投资方特别权利已彻底解除并视为自始无效。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9-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思看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思看科技
审核编号
1845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49-51页;第2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5年12月A轮融资中,浙江如山等投资方曾享有赎回权;2022年10月B轮融资中,深圳达晨、杭州达晨、深圳财智、中证投资及A轮投资方等回购触发权人曾有权在公司未能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格IPO时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两次对赌安排中回购义务人均为公司,不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和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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