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佳驰科技:注册稿阶段需持续核查发行人新增专利、核心技术权属、电子科技大学职务发明风险,以及新增发明人与前任职单位竞业限制、保密协议关系。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4-09-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佳驰科技
审核编号
1178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8-3-11页、第8-3-33页至第8-3-3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至补充法律意见书(五)期间,发行人新增3项专利权,均以发行人名义原始取得并已获授权、处于有效期且缴纳年费。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8人,研发人员合计135人,均为发行人全职员工,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主要研发人员均与发行人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及保密协议。电子科技大学于2022年1月7日出具确认函,确认相关人员在电子科大任职期间佳驰科技申请的相关专利技术不属于电子科大的职务发明,电子科大不享有相应知识产权且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新增发明人中聂隽、杨斌曾与前任职单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但其在发行人处工作内容与前任职单位存在较大差异,且杨斌前任职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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