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凯普林:天津光电建设项目曾在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前投入生产,并存在环保设施未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的瑕疵,其中安全设施事项受到3万元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7-0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22年2月7日,天津港保税区应急管理局对天津光电出具“(津保)应急罚[2022]k-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天津光电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依据该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对天津光电罚款3万元。法律意见书还披露,天津光电位于空港经济区东九道69号的不动产权房产系高功率光纤耦合半导体激光器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房屋建筑物,曾存在安全设施未经验收、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未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