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潮新材:报告期内未全面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是否构成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4-07-03 · 终止

公司名称
飞潮(上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飞潮新材
审核编号
199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37页至第3-3-1-3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全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未因上述事项被行政处罚,也未被要求补缴。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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