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潮新材:报告期内三项消防行政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并构成本次发行实质性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 · 2024-07-03 · 终止

公司名称
飞潮(上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飞潮新材
审核编号
199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35页至第3-3-1-3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3项消防行政处罚:2020年4月10日因原租赁车间局部改为仓库使用且采用泡沫夹芯板分隔、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被罚款1万元;2020年7月28日因原租赁车间局部改为仓库使用且采用泡沫夹芯板分隔,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罚款0.9万元;2020年7月28日因原租赁车间与仓库采用泡沫夹芯板分隔、车间采用泡沫夹芯板搭建小办公室和小机房、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罚款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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