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亦精微:报告期内社保、公积金应缴与实缴存在差异,并存在四十五所及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4-07-02 · 终止

公司名称
北京晶亦精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晶亦精微
审核编号
197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7页至第1-1-7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20年末、2021年末各存在1名员工未缴社保及公积金;2020年末未缴系入职时间晚于当月缴纳时点,公司已于次月缴纳,2021年末未缴系外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报告期内,部分保留事业编身份员工由四十五所代缴社保、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人数分别为38人、38人和0人;部分异地驻场员工由第三方代理机构代缴,报告期各期末人数分别为38人、22人和19人。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