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亦精微:发行人无自有注册商标,使用股东电科装备授权商标;部分核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继受取得自四十五所。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4-07-02 · 终止

公司名称
北京晶亦精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晶亦精微
审核编号
197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6页至第1-1-130页;第3-3-1-34页至第3-3-1-3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自有商标,报告期内使用股东电科装备授权的商标开展业务;2022年4月25日,公司与电科装备签署《商标使用授权许可协议》,约定电科装备永久、无偿授权使用相关商标并办理续展后延长许可期限;发行人已于2023年2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自有商标申请。招股说明书还披露,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83项专利中49项系继受取得,原权利人均为四十五所,包括设立时作价出资的6项专利及2022年底转让的43项专利;四十五所曾于2019年至2022年授权发行人使用CMP相关知识产权,2022年底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协议》转让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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