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亦精微:独立董事黄峰最近三年存在被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4-07-02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2021年10月26日出具《关于对黄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黄峰担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其父亲黄志珂名下证券账户分别于2021年10月15日买入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021年10月18日卖出该股票,上述买卖股票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黄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