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扬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李俊、江苏航远拆出资金的情形,并已归还、确认和整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6-30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初,李俊向发行人拆借资金余额566.94万元,相关款项已于2021年3月归还完毕,公司已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李俊计提并收取资金占用费。2022年1月26日,江苏航远向发行人拆借120万元,并于2022年1月29日归还。发行人披露,除已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