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扬股份:发行人对江苏海翔增资并取得控股权存在程序性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产权属、资产转让及重组 · 2024-06-30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扬股份
审核编号
180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除对江苏海翔进行增资并取得江苏海翔控股权存在程序性瑕疵外,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资产收购兼并或剥离行为已履行必要内外部审批程序,收购或剥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已取得收购资产所有权,剥离资产已完成剥离且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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