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风药业:共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且上市后持股比例将被稀释,需关注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关系稳定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6-29 · 终止

公司名称
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长风药业
审核编号
183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5页至第1-1-36页、第1-1-54页至第1-1-56页、第3-3-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梁文青、李励通过苏州岭头、美中瑞、闽美投资、苏州沃伦及苏州远辰共同控制发行人27.2536%的股权,并提名当选的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多数。二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时保持一致行动,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并在公司上市后自动延长至上市之日起满三年。上市完成后,二人控制的股权比例预计降至22.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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