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风药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若干行政处罚事项,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或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并核查诉讼仲裁、商业贿赂、产品质量安全等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4-06-29 · 终止

公司名称
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长风药业
审核编号
183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94页至第1-1-296页、第1-1-322页至第1-1-323页、第3-3-1-12页至第3-3-1-1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江苏长风因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0,000元;江苏长风因未按规定登记并报告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三氯甲烷相关人员信息,被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500元;无锡长风因2021年9月和10月个人所得税未按期申报被罚款100元;江苏长风因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被责令停止发布有安全性断言的广告内容并罚款9,000元。招股说明书披露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罚款数额较小,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产品召回、导致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及其他质量安全事项,也不存在因商业贿赂等医药购销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事项;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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