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亚通新材: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自然人股东股权代持、控股股东历史职工持股会以及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合规性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06-25 · 终止
公开摘要
亚通有限设立时,除顾小龙外,9名自然人代其他117名股东持有亚通有限395万元出资额,被代持人均为当时发行人或冶金院及下属单位职工。发行人控股股东冶金院历史上存在职工持股会,1999年设立并持有冶金院24.07%股权,2007年经持股会代表审议通过后解散清算。2022年3月,代持股东与被代持人签署相关声明及解除协议,将代持股份平移至宁波钛通、宁波钯通、宁波钌通等持股平台;平移后发行人股权不存在代持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