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盾防务:发行人历次引入投资人过程中存在优先投资权、反稀释权、业绩补偿权、回购权、一票否决权、特殊知情权、转让限制权、最优惠权利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关注该等安排是否已解除或终止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6-24 · 终止

公司名称
四川省华盾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盾防务
审核编号
203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9页至第1-1-51页;第3-3-1-1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引入铭普光磁、2021年引入东证睿见、东证睿元、誉华恒通及青岛富恩德、高投集团等股东,2022年引入嘉兴苍海、融合基金、天府弘威、成都弘威、北京达晨、财智创赢等股东时,相关协议约定了不同类型的投资方特殊权利,包括优先投资权、反稀释权、业绩补偿权、回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一票否决权、特殊知情权、转让限制权、最优惠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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