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盾防务:发行人核心技术依赖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存在委托研发形成共同所有技术成果的安排,需关注知识产权权属、瑕疵、纠纷及重大侵权之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核心技术、合作研发及技术来源 · 2024-06-24 · 终止

公司名称
四川省华盾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盾防务
审核编号
203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46页至第1-1-147页;第1-1-157页至第1-1-158页;第3-3-1-15页至第3-3-1-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中国境内注册商标4项、已取得专利80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42项)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7项;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另拥有1项作品著作权。发行人与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湖州)签署氮化镓高功率微波器件研发及6-18GHz氮化镓功放芯片设计相关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工作中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由发行人和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湖州)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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