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兆讯科技:发行人历史融资及股权转让文件曾约定回购、担保、优先权、反稀释等特殊股东权利,且发行人曾为控股股东回购责任提供连带担保。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6-24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历史上引入外部投资人时,曾约定股份回购、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强制售股权、优先分红权、反稀释等特殊股东权利条款。2019年12月,兆讯有限及其控股股东与聚源聚芯、百汇科技、芯联芯科技等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约定发行人就控股股东兆讯微电子对投资人的回购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签署日,相关对赌协议及其他特殊权利安排条款均已解除或自发行人向上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之日起终止,并不因任何原因、条件重新恢复;相关各方确认特殊权利条款自始无效,对赌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