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兆讯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担保及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需关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允性及独立性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6-24 · 终止

公司名称
兆讯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兆讯科技
审核编号
192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28页至第1-1-333页、第3-3-1-21页至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关联租赁、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担保等。招股说明书披露,2012年兆讯微电子向发行人提供500万港币无息资金支持并展期至2027年;兆讯微电子于2019年1月至5月累计为发行人向供应商垫付货款595.48万美元,发行人已于2020年5月归还;报告期内存在对百富环球应收账款、对北京普维特预付及合同负债、对世恒物业其他应收、对兆讯微电子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等。发行人还披露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未损害发行人利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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