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芯微:发行人经营用房均为租赁取得,部分为关联租赁,且一处深圳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4-06-14 · 终止

公司名称
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信芯微
审核编号
182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70页;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拥有房屋所有权,共承租5处主要经营办公房产,租赁总面积7,256.40平方米,其中2处、面积合计3,035.92平方米来自关联方,关联租赁面积占比41.84%。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7层702-18户、面积44.05平方米的租赁尚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招股说明书披露未办理租赁备案可能被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但未办理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发行人可依据合同使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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