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垦拓流体:发行人申报前通过多个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需关注激励计划实施、离职处理、锁定安排、私募基金备案属性及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06-13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垦拓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垦拓流体
审核编号
202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0页至第1-1-75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对管理层和部分员工实施股权激励。2019年12月30日,员工持股平台垦至精认缴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30.0546万元;2021年12月,开图企管以其持有的成都开图31%股权作价认缴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5962万元;2021年12月,拓至诚认缴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22.8729万元并涉及限制性股权授予;2023年3月,张成通过向李仁攀等激励对象共同设立的拓至远转让拓至诚财产份额的形式授予剩余限制性股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权激励对象通过垦至精、拓至诚、拓至远和开图企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已完成授予,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预留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招股书同时披露了相关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及股份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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