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垦拓流体:发行人报告期末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受到同乐海关行政处罚,需关注违法违规性质、整改情况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或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海关、进出口及贸易合规 · 2024-06-13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垦拓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垦拓流体
审核编号
202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78页至第1-1-280页;第3-3-1-17页至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报告期末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一项行政处罚:垦拓流体于2023年5月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进口2批玻璃管取样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自行拆开包装并将部分货物投入生产使用,已使用货物金额共计人民币5.5万元。该行为属于擅自使用未经检验的法定检验进口商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同乐海关于2023年7月依照该条例第四十二条对公司处以罚款0.39万元,按已使用货物金额5.5万元的7.09%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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