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云舟生物:发行人历史融资及股份转让中存在对赌协议及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核查发行人作为义务方的特殊权利条款是否已清理及是否符合发行监管规则。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6-13 · 终止

公司名称
云舟生物科技(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云舟生物
审核编号
188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8页至第1-1-60页;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及相关股东在2021年8月、2021年12月、2022年9月及2023年3月曾与投资方签署对赌协议或特殊权利安排,内容包括公司治理、知情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或优先购买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平等待遇或最惠待遇、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股权或股份回购、领售权、优先清算权、特殊权利的中止与恢复等。2022年12月签署的终止协议约定,发行人不再作为涉及由发行人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的股权回购、金钱补偿、估值调整或现金义务等条款的义务方;2023年3月签署的中止协议约定,公司承担义务内容彻底终止且自始无效,除公司承担义务内容外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在IPO申请材料被受理后效力中止,特定未上市情形下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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