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圣科技:发行人股东之间曾存在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随售权、领售权、反稀释保护、知情权、检查权等特殊权利安排及附条件恢复条款。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6-12 · 终止

公司名称
中圣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圣科技
审核编号
184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4页至第1-1-107页;第3-3-1-1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4月,中圣有限全体股东签署《股东协议》,约定投资人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随售权、领售权、反稀释保护、特殊权利终止、知情权、检查权等特殊权利。2023年4月,公司全体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确认上述特殊股东权利及其他股东享有的特殊权利自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涉及公司为义务方或责任方的特殊股东权利条款自始无效。补充协议存在公司未成功完成A股上市时相关特殊权利自动恢复执行的条款,但涉及公司为义务方或责任方的内容不恢复执行;审核期间相关权利始终保持终止状态,上市后彻底终止且不可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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